首页
产品系列
行业应用
渠道合作
新闻中心
研究院
投资者关系
技术支持
关于创泽
| En
 
  当前位置:首页 > 党群建设 > 民法典 > 《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的六大亮点  
 

《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的六大亮点

来源:保密科学技术      编辑:创泽      时间:2020/6/25      主题:其他   [加盟]

2020《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在《民法典》的7编中,唯独有一编名称中有一个格外醒目的“人”字,这就是第四编“人格权编”,人格权编以人格尊严的至高无上为其根本出发点,恪守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这是我国民法典编纂最大的创新和亮点。《民法典》人格权编加大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力度,特别是构筑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防火墙,具有以下6大亮点。

一、完善个人信息的法律定义

《民法典》将个人信息定义为“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民法典》强调“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这与《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定义中的“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相比较,《民法典》个人信息的定义更为宽泛。

二、明晰处理个人信息内涵、原则和条件

《民法典》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的内涵,即“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并在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的基础上,强制性要求“不得过度处理”个人信息,同时还附加了处理个人信息的四个条件,一是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是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是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三、严格限制处理个人信息免责事由

《民法典》设定了处理个人信息的免责事由,并严格限制在三种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一是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二是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三是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四、保障信息主体的更正权与删除权

《民法典》充分保障了信息主体的三大权利,一是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处理者查阅或者复制其个人信息的权利;二是如果发现信息有错误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及时采取更正的权利;三是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

五、强化处理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为个人信息处理者设定了四项强制性规范,一是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二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三是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四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明确机关、机构及人员的保密义务

《民法典》明确要求,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实践中,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会接触和知晓大量的个人信息,特别是个人隐私信息,法律要求其必须予以严格地保密,严禁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2020民法典婚姻家事十大亮点

设置离婚冷静期,降低冲动离婚概率,增加婚姻的稳定性,加强了对于配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制裁

2020《民法典》涉网络法条文亮点

《民法典》在第四编第六章,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进行专章保护,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人格权编新增亮点

规定性骚扰认定标准 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 未成年权益得到更大的保护 规定了隐私的定义 界定了个人信息

2020《民法典》49大亮点梳理

总则编八大亮点,物权编七大亮点,合同编六大亮点,人格权编七大亮点,婚姻家庭编八大亮点,继承编六大亮点,侵权责任编七大亮点

2020年的《民法典》七大新亮点

民法典七大新亮点:见义勇为免责 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禁止高利放贷 保护个人信息 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增加遗嘱形式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2020民法典七大亮点

2020民法典新增三大抗疫规定:监护人“失联”民政部门兜底负责,完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增加紧急情况下使用公用维修资金特别程序

民法典:各年龄段法律权利义务

《民法典》实施后,法律年龄随之改变,法律也和年龄一样,伴随着我们的一生

习近平关于民法典重要讲话的15个要点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民法典:格式条款相关规定的沿用与变革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小心侵权违法!民法典为 AI 换脸划定法律红线

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技术信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资料获取
民法典
== 资讯 ==
» 日照关于开展情系职工共办实事百万补贴惠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
» 百年大党与大国财政:历史实践的启示(粤开
» 在2021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上
» 《民法典》实施以后,楼上漏水,楼下业主应
»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 山东省大数据局 关于启
» 《老年人电子优待证》使用说明
» 民法典背景下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 智慧党建系统平台解决方案
» 《民法典》七大亮点解读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29个要点梳理汇总
»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40个要点梳理汇总
» 最高法公报案例2020年第11期:是否在
» 民法典合同编104个要点梳理与提示
» 安全软件根据用户标记将某电话号码展示为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
» 最高法院公报2020年第10期:网络主播
» 最高法院发布了第25批指导性案例(第14
» 最高法院发布了第25批指导性案例(第14
» 最高法院发布了第25批指导性案例(第14
 
== 机器人推荐 ==
 
迎宾讲解服务机器人

服务机器人(迎宾、讲解、导诊...)

智能消毒机器人

智能消毒机器人

机器人底盘

机器人底盘

 

商用机器人  Disinfection Robot   展厅机器人  智能垃圾站  轮式机器人底盘  迎宾机器人  移动机器人底盘  讲解机器人  紫外线消毒机器人  大屏机器人  雾化消毒机器人  服务机器人底盘  智能送餐机器人  雾化消毒机  机器人OEM代工厂  消毒机器人排名  智能配送机器人  图书馆机器人  导引机器人  移动消毒机器人  导诊机器人  迎宾接待机器人  前台机器人  导览机器人  酒店送物机器人  云迹科技润机器人  云迹酒店机器人  智能导诊机器人 
版权所有 © 创泽智能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运营中心:北京·清华科技园九号楼5层     中国生产中心:山东日照太原路71号
销售1:4006-935-088    销售2:4006-937-088   客服电话: 4008-12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