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泽机器人
CHUANGZE ROBOT
当前位置:首页 > 党群建设 > 夜经济 > ​禁止私自摆摊设点!济南发文规范夜经济发展

​禁止私自摆摊设点!济南发文规范夜经济发展

来源:生活日报     编辑:创泽   时间:2020/6/9   主题:其他 [加盟]

2020年6月8日,济南市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指导意见,推动济南夜经济有序发展。为统筹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和城市治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扩消费、强投资、稳外贸的工作要求,多措并举促进济南市夜间经济发展,助力经济回暖,增加就业岗位,参照《关于推动济南夜间经济提质升级打造“夜泉城”2.0 版的若干措施》,现就推进夜间经济发展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严控疫情,守住底线。疫情防控期间,夜间经济聚集区和商业街区经营者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防疫工作要求,避免人员过度集聚。要在规定范围内依法经营,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市撤市、安排各类演艺活动,禁止私自乱设摊点,影响公共秩序。(牵头单位:属地区县政府,市卫健委、文旅局、城管局、商务局;配合单位:其他市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有序设置,加强管理。按照“一区(县)一方案”,有序组织开展夜间经济活动。积极引导“济南制造”地产品展销活动,提出并向各区县推荐的消费类中小企业和产品名单,以企业为主体参与市级和各区县夜间经济布局。在符合消防、食品安全、市容环境等各方面要求的前提下,夜间经济聚集区由所属区县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科学评估,并负责指导和监管。各夜间经济聚集区应明确管理主体,要严格执行定时定点规范经营的有关规定。实施前,需要得到所在区县批准,在设定红线范围内、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部分公共区域。商户从业资格仍需到属地部门进行登记,在经营过程中接受各部门规范监管。(牵头单位:属地区县政府,市商务局、工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其他市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科学定点,规范经营。各区县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辖区内商业布局特点和居民生活习惯,合理布局夜间经济聚集区。夜间经济聚集区原则上应避开医院、学校、机关、敬老院等场所,避开城市主干道;避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避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严禁搭建临街违章建筑,维护并保证道路畅通。支持有条件的特色小店适度开展外摆经营,经营者应遵守对外摆时间、摆放范围及油烟、生活垃圾处理等精细化管理措施,禁止产生油烟、垃圾落地及扰民的现象。尽可能减少垃圾的产生,经营者应将产生的垃圾自行清扫、收集、运输至辖区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实施有偿服务制度。 (牵头单位:属地区县政府,市商务局、城管局、生态环保局;配合单位:其他市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完善配套,维护市容。各夜间经济聚集区及夜市经营主体要根据防疫卫生要求,按功能要素划分区域。根据营业时间和人流量,配备保洁人员,选取适当位置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合理规划餐饮集中区域和厨余垃圾收集区。营业结束后,统筹安排收运车辆和收运线路,确保桶撤地净、摊走地洁。各夜间经济聚集区及夜市经营主体要指导督促各商户在每个餐桌上放置文明就餐提示牌,餐桌下面要配备套袋垃圾桶,实行垃圾分类管理,收摊后做好摊点周边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做到垃圾入篓并及时收集清运。优化夜间经济聚集区周边公交线路,满足市民夜间出行需求。消费纠纷的处理应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市有关部门和属地区县政府应加强监管,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业户,视情节取消摆摊资格。(牵头单位:属地区县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其他市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加强对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监督管理,适时出台相应指导意见,规范引导各区县夜间经济各项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夜间经济商业业态的规划引导,促进业态协调发展;

公安部门负责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及周边社会治安工作,负责指导做好大型活动夜间经济活动秩序维护,严格活动安全许可,督导主办单位落实安保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负责做好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周边机动车疏导和规范停放管理工作;

文旅部门负责开发夜间文旅融合项目,推出夜间旅游产品;

消防部门负责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的消防安全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餐饮类经营业户的食品安全;

城管部门负责夜间经济聚集区、街区(夜市)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依法依规查处区域外外摆经营行为;

各区县履行夜间经济工作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其他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牵头单位:属地区县政府,市商务局、公安局、文旅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消防支队);配合单位:其他市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包容监管,规范发展。聚焦市容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和市场秩序等,发布免罚事项清单,对市场主体发生的情节轻微、纠正及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违法行为,可免于行政处罚。推进柔性执法,在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属地区县政府,其他市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宣传引导,关注民声。发挥市主流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强化对服务保障夜间经济的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为夜间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经营环境。(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配合单位:其他市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济南市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8日





山东鼓励早夜市,允许店外促销!

允许街道办事处利用空地、闲置土地等设置早市夜市、便民市场,引导流动摊贩集中经营、规范经营,形成规模效益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夜经济”发展的八条措施

枣庄市明确各区(市)夜市(早市)经营区域、经营时段,制定入场业态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明确划定的经营区域列入监管服务范围

日照开通夜班公交车(夜1路、夜2路),助力夜间经济发展

拟于6月20日起试运行公交夜1路,公交夜2路,发车间隔40分钟左右,将根据客流情况适时调整班次,票价一元,使用公交IC卡按现行标准执行

关于坚持文明规范原则有序推进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的通知

通过舆情反映和调度情况看,推进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工作中,坚持文明规范原则、有序推进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工作

夜经济如何推进?摊点如何经营?山东最新通知!

要求严防人员过度集聚,建立业户容错纠错机制,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业户实行先提醒、后警告、第三次清退的管理措施

点亮浙里夜坐标-未来,浙江“夜经济”要这样打造

聚焦浙江首批夜间经济试点(培育)城市和重点建设的50个夜坐标,看各地如何以夜为媒,迸发城市新活力

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了《2020中国夜间经济发展报告》

2020中国夜间经济发展报告》蓬勃兴起的需求、野蛮生长的现状、相机抉择的政策、生活场景的创新和数字重构的支撑五大部分进行解读

关于印发义乌市加快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完善夜间公共服务,优化夜间经济营商环境,切实提升夜间经济活力,积极促进城市消费升级,打响不夜商城品牌,打造国内知名夜间经济城市

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发布《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年度报告(2020-2021)》

采取了国际前沿、国内较为独特的基于准结构模型的情境分析,对中国宏观经济最新形势进行严谨分析,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客观预测,并提供各种政策情景模拟结果供决策参考
资料获取
夜经济
== 最新资讯 ==
日照关于开展情系职工共办实事百万补贴惠工
百年大党与大国财政:历史实践的启示(粤开
在2021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上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 山东省大数据局 关于启
《老年人电子优待证》使用说明
智慧党建系统平台解决方案
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发布《中国宏观经济
关于印发义乌市加快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
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了《2020中国夜间经
用人单位整体搬迁是否构成“客观情况发生重
“抵押不破租赁”规则如何理解、适用
(2105页)民间借贷纠纷办案手册(4.
民法典中“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条款梳理、
山东省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
民法典涉及“公平原则”的条款梳理、要点提
== 机器人推荐 ==
迎宾讲解服务机器人

服务机器人(迎宾、讲解、导诊...)

智能消毒机器人

智能消毒机器人

机器人开发平台

机器人开发平台


机器人招商 Disinfection Robot 机器人公司 机器人应用 智能医疗 物联网 机器人排名 机器人企业 机器人政策 教育机器人 迎宾机器人 机器人开发 独角兽 消毒机器人品牌 消毒机器人 合理用药 地图
版权所有 创泽智能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运营中心:北京 清华科技园九号楼5层 中国生产中心:山东日照太原路71号
销售1:4006-935-088 销售2:4006-937-088 客服电话: 4008-12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