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大数据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创新引L、开放开发、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数字福建专项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标准化管理部门制定公共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交易、安全等标准。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数字技术等L域的交流合作,促进人才、技术、资本、数据等要素融通。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大数据发展和数据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大数据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九条 鼓励公民、法人、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在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发展应用工作中先行先试、探索创新。
附件:《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公布,明年2月1日起施行

一是注重提升数字政府水平;二是注重做大做强数字经济; 三是注重加强数字社会建设; 四是注重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五是注重强化支撑保障能力
方案鼓励各地推进连线成片改造,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建设成完整社区,各地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实施杆线、箱柜专项清理
智能场站管理系统 易键达供应链系统 稻鲜生社区微菜场 莆田市普惠金融信息服务平台 京东(仙游)数字经济产业园 互联网+医疗影像云平台 数字化经编车间建设项目
135项数字经济应用场景:人工智能L域30项、大数据L域26项、物联网L域22项、平台经济L域20项、5GL域12项、区块链L域10项、工业互联网L域7项、卫星应用L域6项、数字丝路L域2项
到2022年,G速、移动、安全、智能、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健全,陆海空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设施进一步升级,基本建成国家东南区域网络枢纽和海上数字丝绸之路信息通信枢纽
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5G基站2000个;2022年,全市建成5G基站8000个,5G个人用户数超过50万,5G相关产业产值规模超400亿元
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和竞争力的5G产业创新发展G地,到2022年,福建省建成5G基站5万个,5G个人用户数达到800万,5G相关产业产值规模超3000亿元
福建正抓紧谋划、推进一批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特G压等基建项目。
福建未来产业发展重点:重点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