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鼓励总部企业来鸡西落户。在我市新注册设立独立法人的地区总部及财务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实行统一结算并在我市缴纳所得税的新落户企业,纳入市内统计核算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亿元(不含房地产企业)可认定为总部企业,认定当年给予落户奖励200万元。
2 鼓励总部企业做大规模。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认定次年起五年内,纳入市内统计核算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同比增长超过10%的奖励50万元,较上一年同比增长超过20%的奖励100万元。
3 支持总部企业品牌建设。对总部企业首次被评定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全国工商联)或全国农产品加工业100强(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的,除享受100万元省一次性奖励外,再给予市级一次性奖励50万元;
4 鼓励总部企业能级提升。总部企业由分公司改制为子公司的,由功能型总部转变为企业总部的,由区域型总部升级为全国总部的,纳入市内统计核算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超过10%,除分别享受G不超过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省一次性奖励外,再给予市级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5 支持总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支持总部企业参与黑龙江省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各类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按规定给予相关资金支持。
6 支持总部企业购买办公用房。总部企业购买办公用房的,按房价的5%一次性给予补助,多不超过100万元。
附件:鸡西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培育引入大型外贸主体,年度新增进出口额5000万元增量部分每1000万元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创建的贸易促进平台再给予市级奖励100万元
哈政规〔2022〕15号;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至10亿元的,认定当年给予落户奖励1000万元;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同比增长超过10%的奖励100万元
锦政发〔2022〕9号;加快财政支出进度,2022年代编预算安排资金在6月30日前下达,将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G至10%—20%
成府发〔2022〕13号;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税费政策;加快地方财政支出执行进度;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争取和使用力度;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
日工信发〔2022〕4号;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商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可申L6000元消费券;10万元申L4000元消费券
遂府发〔2022〕2号;面向餐饮,零售等行业发放消费券2亿元;为文旅消费恢复创造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纾困补助5万元
临政字〔2022〕57号;商城物流园区实际货物发车量排名前10名,第11-20名,第21-30名的专线物流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照投资额的30%给予G300万元补贴,2022年度的省级会展项目仍按2021年的奖励标准执行奖励
琼府办〔2022〕28号;完成1亿元消费券发放;适时再追加1亿元消费券;将面向小微企业的货物服务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提G至10%—20%
德府发〔2022〕19号;从8个方面,35条具体措施,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投放40万份总额2000万元的政府消费券,叠加商户让利8000万元,推出1亿元乐购德阳大礼包
豫政办〔2022〕54号;实施G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对当地物流运输车辆G速通行费给予适度补贴;1000亿物流仓储L域再贷款政策
关于稳经济的三十六条财政政策措施;关于稳投资的六条政策措施;关于促消费十四条政策措施;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关于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九条政策措施
豫政〔2022〕19号;完成2022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务;力争省级再担保机构年末融资担保余额达到400亿元以上;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