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就莞用”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实施,新业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就业创业能力和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到2025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96%以上,困难家庭毕业生实现100%就业。
完善政策、经办、系统、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加快把以社保卡为载体市民卡打造成居民服务“一卡通”新范例和数字政府建设新名片。到2025年,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1026万。
实施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完善创新创业人才、本科学历人才、研发人才等配套政策,吹响“是人才、进莞来”的引才号角,搭建人才交流、招才引智平台,打造智慧人才服务平台
佛府办〔2022〕3号,提出“1310”工程,即13项重点任务,10个专栏项目,全面落实健康优先战略,完善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安全体系
东府办〔2022〕15号,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基本实现千亿产业,现代建造的目标
东府办〔2022〕21号,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到2030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
助力东莞加快成为湾区政务服务引领者,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城市数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范例,在全国打造市,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市域治理一网统管体系
提出1+10+44+177的总体框架结构,实施海港提振行动,智慧赋能行动等10大行动共44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为177项可操作,可执行的具体工作
阳府〔2022〕9号;持续提升阳江市供水保障能力;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健康水生态和宜居水环境;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
汕府〔2022〕32号 ,整合优化现代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打造粤东品牌赛事活动体系;巩固提升全民健身社会组织能力
到2025年,东莞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制造强市取得显著成效,国际一流的松山湖科学城初步建成,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撑
深府〔2022〕24号.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保持在47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保持37%以上;完成20平方公里产业空间整备;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4.5张
粤建科〔2022〕56号 建设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300万平方米,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200万千瓦时,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
穗府办〔2022〕4号,规划由7个部分构成,总结发展现状研判面临形势;明确总体要求提出发展目标;构建产业体系构筑产业格局;完善支撑体系健全统筹机制
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2〕13号,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 支持深圳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