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 100 万元至 300 万元部 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 6 月底前 1 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
2.对受实施粤港陆路口岸跨境运输定量配额管理规定影响,导致企业货运方式由陆路运输变更为海运、铁路运输的粤港跨境货物作业点,给予40英尺货柜每箱不超过 5000 元的补助、20 英尺货柜每箱不超过 2500 元的补助;单个 粤港跨境货物作业点企业G补贴不超 10 万元,专项补贴 总额 100 万元。
3.对规模以上“三新两特一大”工业企业,在我市省级 以上工业园区内新租用 1000 平方米以上厂房且实际生产的, 按实际租期给予每月 20%的租金补贴,G补贴 3 个月, 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
4.对 2022 年上半年新开业(投产)的规模以上工业、 服务业单位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每家给予 5 万元奖励。
附件: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助企纾困十三条的通知

呼政办字〔2022 〕22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延缓缴纳住房公积金,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延期缴纳水费燃气费,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费期间不断供,不收取滞纳金
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制定房租减免政策实施细则
辽政办〔2022〕14号,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实施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提G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巴南府办发〔2022〕37号,专项定制并推出适配在区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巴实贷,对2022年完成技改投资2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技改补助8万元
吉政办明电〔2022〕15号,积J稳妥开放大型生产生活市场,尽快恢复便民服务场所正常经营,有序开放餐饮场所,加快恢复住宿业,适时开放休闲娱乐业
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税,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G提至90%
晋政办发〔2022〕33号,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
因新G肺炎疫情管控无法办理业务产生的滞纳金予以减免,用足用好市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各类扶持基金,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支农支小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陕政办发〔2022〕15号,依托国内线上支付平台定期发放汽车消费券,促进成品油消费,鼓励市(区)配套发放餐饮消费券,鼓励餐饮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销售
内政办发电〔2022〕4号,各地区要压实属地主体责任,有序调整防控措施;对不裁员,少裁员的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企业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新发改财金〔2022〕243号,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