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到2025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更加有效。到2025年,全省养老服务床位从23.55万张增长到25.55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全省常住人口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托位数力争从3个达到4.5个。
养老托育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多面建立系统完善的服务标准体系,涌现一批有影响力的专业品牌,财政支持和资金投入稳定增长,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结合“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统筹规划建设全省养老托育服务设施,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新建城区、居住(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及配套安全设施。
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托育服务网络,提G城乡养老托育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大对边远农村地区养老托育服务的倾斜支持,消除服务盲区。优化乡村养老设施布局,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推动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到2025年,力争实现80%的街道至少建设1个具备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机构,全省乡镇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
附件: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葫政办发〔2022〕23号;工业经济增速进入全省14个城市的前五名;工业经济总量在全省14个城市中实现位次前移并进入D二梯队;年均增速不低于7%
坚持创新生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三位一体推动;部署安排17个方面重点任务,推进科技创新人才等9个类别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兴辽英才计划人才项目平台
本政发〔2022〕4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7.5%,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
本政发〔2022〕2号;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1.35万张,养老机构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
抚政办发〔2022〕1号,四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1.26亿元,遴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983个,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6个
抚政办发〔2022〕11号,26207名贫困残疾人得到生活补贴,22495名残疾人得到护理补贴,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2355人次,2580人次残疾人享受托养照料服务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2%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儿童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下降0.5~1个百分点
大政发〔2022〕11号,孕产妇死亡率到2025年控制在9/10万以下,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达到100%
建设5个标准化区级社区学院,50个标准化街道(乡镇)社区教育中心,200个标准化社区(村)居民学校,建设750个睦邻学习点
沈农发〔2022〕3号,预算安排粮食出色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建设粮食作物出色示范区;安排沈阳市菜篮子生产保供基地补助资金200万元
到2035年达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朝阳目标基本实现,主要涉及环境质量改善,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五个方面的16项指标
到2025年,辽宁省农业农村G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从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现代化3个方面确定了21项主要指标
辽宁沿海经济带G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布局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支持大连布局国家航运,物流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