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夜经济 > 山东鼓励早夜市,允许店外促销!
 

山东鼓励早夜市,允许店外促销!

来源:共享日照    时间:2020/6/13

6月12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优化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管理与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允许各地利用具备条件的城市广场、空旷场地、闲置建筑等,发展地摊经济、集市贸易,不再将以上内容作为城市管理考核事项。

鼓励提倡设置早市夜市、便民市场。允许街道办事处利用空地、闲置土地等设置早市夜市、便民市场,引导流动摊贩集中经营、规范经营,形成规模效益。

适度放开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允许流动摊贩在城市次要道路、背街小巷、小区周边等区域避开早、晚交通G峰期,限时、定点经营。

允许大型商场、超市店外促销。大型商场、超市可以利用店外自有区域开展室外促销活动,展示、摆放促销物品。促销活动设置氢气球、拱门,按照规定须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取得行政审批手续。

允许临街商户适度店外经营。临街商户在不占用盲道、人行道情况下,允许店外摆放货物,开展经营活动,设置顾客临时等候区、就餐坐席。

允许快递企业临时占道派送。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非早、晚交通G峰期,允许快递企业的经营门店临时占道分拣、派送。

《意见》要求,坚持适度、有序放开原则。安排店外经营、流动摊点、夜市早市等,不得影响基本的城市道路通行,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盲道;不得侵占和破坏城市绿地,不得产生噪声扰民和油烟污染环境等。

城市管理部门严格遵循“721”工作法,把服务摆在优先位置,用心服务、细致服务,主动、耐心告知商户、摊贩等群众实施店外经营的条件和注意事项。

巩固已有城市管理成果,管理要更加精细。强化商业、餐饮等重点场所监管,处理好繁荣与市容的关系。坚持文明执法理念,一般违法行为纠正后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全力提升环境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城市管理部门在做好秩序维护的同时,对夜市、流动摊点、临街餐饮店等集中的路段,增加清扫频次,实施G压冲洗,做到路见本色;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相关推荐
»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夜经济”发展的八条措施
» 日照开通夜班公交车(夜1路、夜2路),助力夜间经济发展
» 关于坚持文明规范原则有序推进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的通知
» 夜经济如何推进?摊点如何经营?山东最新通知!
» 点亮浙里夜坐标-未来,浙江“夜经济”要这样打造
» 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了《2020中国夜间经济发展报告》
» 关于印发义乌市加快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发布《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年度报告(2020-2021)》
 
 
 
  » 联系我们
X 关闭  
 
网站首页
关于创泽 公司简介   资质荣誉   企业文化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机器人新闻 董事长新闻 比赛与荣誉类]  行业动态
解决方案 商用服务机器人   陪护机器人   安防机器人   智能医疗机器人  党建机器人
服务支持 常见问题   下载
人才招聘 招聘信息   精彩瞬间
党群建设 党建活动   工会活动   其他活动
商务合作 招募支持   报名提交
联系我们 售后服务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北京·清华科技园C座五楼
山东省日照市开发区太原路71号
版权所有 © 创泽智能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运营中心:北京·清华科技园C座五楼       生产研发基地:山东日照太原路71号       电话:4008-12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