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民法典 > 2020《民法典》的101个变化
 

2020《民法典》的101个变化

来源:民法方志平    时间:2020/6/26
一、总则编的1大变化
二、物权编的19大变化
三、合同编的40大变化
四、人格权编的9大变化
五、婚姻编的14大变化
六、继承编的6大变化
七、侵权责任编的12大变化
 
一、总则编的1个变化之处
1、紧急情况被监护人无人照料,村居委会、居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应安排临时生活照料措施。34条第4款。







 
 
 
相关推荐
» 2020年民法典来了,征收和补偿四大亮点
» 民法典专题之合同编九大重大变化
» 法考干货|2020年民法典命题点大全
» 民法典与生活同行学习宣传系列挂图9张
» 民法典:“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条款梳理
» 民法典漫画版,一看就懂
» 举案说法之《民法典》: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业主表决新标准
» 民法典学习:11页纸理清物权编
» 中国民法典全文
» 《民法典》总则的十一个新亮点
» 民法典出台,高空抛物将不再全楼买单
» 民法典合同编新增两大合同解读:物业服务合同与保理合同
 
 
 
  » 联系我们
X 关闭  
 
网站首页
关于创泽 公司简介   资质荣誉   企业文化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机器人新闻 董事长新闻 比赛与荣誉类]  行业动态
解决方案 商用服务机器人   陪护机器人   安防机器人   智能医疗机器人  党建机器人
服务支持 常见问题   下载
人才招聘 招聘信息   精彩瞬间
党群建设 党建活动   工会活动   其他活动
商务合作 招募支持   报名提交
联系我们 售后服务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北京·清华科技园C座五楼
山东省日照市开发区太原路71号
版权所有 © 创泽智能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运营中心:北京·清华科技园C座五楼       生产研发基地:山东日照太原路71号       电话:4008-12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