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位置:首页 > 青海省十四五规划 > 青海省印发关于加强露天矿山监督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
青海省印发关于加强露天矿山监督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 |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 时间:2022/5/9 |
加强重点区域和矿种管控。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各J各类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和J、省J、县J公路、铁路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以及其他易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区域禁止新设立露天矿山。 强化露天矿山规划布局。充分发挥规划的引L和管控作用,新设立露天矿山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三条控制线”管控要求。 严格执行低开采规模。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和产业布局发展要求,严格执行露天矿山低开采规模准入。 落实新设立露天矿山准入条件。新设立露天矿山要符合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政策,应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要求,落实低开采规模准入及低服务年限要求,杜J大矿小开、一矿多开。
![]() |
相关推荐 |
»
关于印发西宁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关于印发《青海省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 关于印发青海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关于印发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十四五” 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青海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 关于印发青海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 关于印发青海省“十四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中共西宁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 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
![]() ![]() ![]() |
![]() |
|
|
版权所有 © 创泽智能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运营中心:北京·清华科技园C座五楼 生产研发基地:山东日照太原路71号 电话:4008-128-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