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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来源: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2/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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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累计削减率分别为7.72%、19.40%、15.14%、13.28%,超额完成责任目标。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比例为83.3%;地表水国考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完成水环境约束性指标。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2.1%;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21%,完成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得到加强。186个建制村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配套完善率达到98%以上;全市农村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条件已有一定改善。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资金投入总计4427.8625万元,配备监测、检测、污水处理等仪器设备262台(套)。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率达100%,环境保护装备能力建设实现新提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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