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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鸡西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
| 来源:鸡西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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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调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调查组组长负责多面组织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调查处理工作方案,主持调查组成立会议,确定调查组成员分工;主持召开阶段性工作会议,掌握调查进展情况,明确调查方向,确定调查重点,及时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督促、协调各专业组工作;审定信息发布内容和需要向同J政府请示报告的有关事项;协调解决调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调查组成员对事故原因、性质和事故责任者(涉嫌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除外)的处理建议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调查组组长有权作出结论性意见。 火灾事故调查组成员在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调查组纪律,保守火灾事故调查秘密。 未经火灾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火灾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火灾事故信息。 火灾事故调查组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火灾事故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近亲属与事故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火灾事故当事人关系密切,有矛盾、纠纷,或有债权债务关系等,可能影响事故公正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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