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东营市“优势产业+人工智能”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方案》,发挥我市“优势产业+人工智能”奖补政策对制造业新旧动能转换的促进作用,推动制造方式由传统型向智能型转变,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奖补类别
(一)智能化咨询诊断
1、奖补对象。公开招募并经专家评审确定的系统方案解决服务商。
2、奖补标准。系统方案解决服务商为我市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化咨询诊断,按照诊断深度予以补助,咨询诊断费用补助拨付系统方案解决服务商。形成初步诊断报告的,补助1万元;形成解决方案且与企业签订改造合同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再补助5万元、3万元。
(二)智能化改造
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工业G质量发展的意见》(东政发〔2020〕5号)执行。
(三)试点示范
1、奖补对象。市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平台。
2、奖补标准。市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
二、申报流程
(一)智能化咨询诊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咨询诊断方案,规定《初步诊断报告》和《解决方案报告》的标准和要求,发布诊断需求项目征集通知。我市工业企业通过所在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报,并在公布的服务商范围内自主选择1家进行诊断。服务商与需求企业对接,完成现场诊断后,出具《初步诊断报告》或《解决方案报告》,经企业签章认可后,提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按照奖补标准兑现。
(二)智能化改造。与企业技术改造一体化推进,按《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工业G质量发展的意见》(东政发〔2020〕5号)实施。
(三)试点示范。按认定文件拨付奖励资金,无须企业再申报。
三、资金管理
(一)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项目审查工作,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二)对弄虚作假、伪造凭证、骗取补助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将已拨付的奖补资金全额收缴市财政,取消该企业所有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资格。
(三)智能化改造资金管理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工业G质量发展的意见》(东政发〔2020〕5号)执行。
四、附则
(一)本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修订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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