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
坚战,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实现 PM2.5与 O3
污染“双减”,优良天数比例和群众满意度双升
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以 PM2.5和 O3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
补齐 O3治理短板,有效遏制 O3浓度增长趋势。制定加强 PM2.5和 O3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
强化涉气污染源治理。实施重点行业 N O X
等污染物深度治
理。加快推进玻璃、铸造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2025年底前玻璃
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强化特殊污染物治理。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环境管理。积J
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 ODS 申报登
记、核查和监管制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开展环境空
气VOCs监测,建设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大气光化学监测网。形成污染动态溯源基础能
力和重点企业污染物指纹管理能力,按照应急响应等级和标准,
落实应急减排“一厂一策”。
到 2025 年,全市多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100%。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加大现
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系统治理力度,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
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强化耕地重金属污染
风险管控
附件:关于印发安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宜府发〔2022〕14号;建成龙头山竹生态文化主题公园等城市公园200余个,城市绿道170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76%,绿色工厂7个
陆府办〔2022〕35号;完成人工造林46.55万亩,增加森林面积10万亩,投入500万元启动了碣石湾金厢山门段海岸带约1000米的修复项目,填海面积38.499公倾
安政〔2022〕18号;用水总量控制在16.1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4.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G到0.658
清府〔2022〕28号;鼓励建设与化石能源配套的电采暖储热等调节设施;提G清洁能源比重;推广电能替代实现企业终端用能的清洁化转型
安政〔2022〕17号;构建以安阳市及县市城区为主体的安阳市中心城区生态功能提升核心及辐射区;构建安阳市一核,三区,多廊道,多节点生态保护格局
白山政办发〔2022〕15号;实现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 98%左右,PM2.5 年均浓度控制在 25μg/m3 以下,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保持 100%
构建监测体系新格局,保障基础监测工作,推进监测创新发展,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强化质量监督管理,推进数据智慧应用,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辅助决策应用
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33μg/m3,地表水省考及以上断面优Ⅲ比例达到100%,水质基本达到地表Ⅲ类水标准
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覆盖全部区县和大型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立体化、智能化技术装备能力不断提升,监测、监控、执法融合联动、协同增效
PM2.5浓度稳定达到或优于世界卫生组织D二阶段目标,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优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显著提升
鸡政规〔2022〕7号;实施3321工程:做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实施中国石墨之都和生态宜居之城两大战略
金政办发〔2022〕17号;绿色转型成效更加显著;环境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环境安全取得有效保障;环境治理效能明显增强
从农业、农村、农民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农业污染源治理和可循环利用,提G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G环境质量,提G农民环保意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环境质量改善,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19微克/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生态质量总体稳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