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因识别数据处理者的要求如下:
a 应在按照6 .2 的要求取得数据主体同意后,进行基因识别数据及关联信息的存储;
b 应按照实现基因识别数据及关联信息处理目的所需要的短时间进行存储;
注:医学服务场景部分数据存储时限见附录C,
c 存储设施应通过伦理委员会及数据管理委员会审查,存储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应遵循国家相关
安全标淮和规范.应采用密码技术等安全措施.保证基因识别数据和关联信息的保密性、可用
性和完整性,并通过相关安全评估;
d 数据存储过程中.基因识别数据应经过去标识化处理;
e 数据存储过程中,基因识别数据与关联信息应分开存储,并设置不同的访问和管理权限;
f 基因识别数据及关联信息的存储时间达到审查批准或知情同意要求的存储时限且需继续存储的,应重新进行相关审查登记批准流程,并按照6 .2 的要求重新取得数据主体同意;
g 在取得数据主体书面的单独同意的情况下.对数据进彳丁加密处理后.可委托其他具有基因识别
数据及关联信息存储资质的机构代为存储;
h 基因识别数据与关联信息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
i 基因识别数据及关联信息应采用适用的密码技术进行传输
附件:GB_T 41806-2022《信息安全技术 基因识别数据安全要求》实施日期:2023/5/1
收集声纹语音样木前,应告知数据主体数据处理者名称和联系方式,每次收集声纹语音样本应具有明确的,已取得用户同意收集的时间期限
嵌入设计原则:将个人信息保护要求纳入产品服务的设计中;用户中心原则:以用户为中心设计产品服务的个人信息安全功能,大程度保障用户个人信息权益
收集人脸识别数据时应向数据主体告知人脸识别数据的相关事项;在识别过程中持续告知数据主体验证目的,并通过语言,文字等向数据主体进行提示
车外数据未完成匿名化处理前不应向车外提供;匿名化处理过程中.除分析确定包含人脸以及车牌等个人信息的区域不应进行人脸比对步态分析以及语音识别等其他处理
应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识别即时通信服务涉及的核心数据,重要数 据 ,一般数据,对不同级别的数据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快递物流服务数据处理活动主要围绕着快递物流服务的业务功能开展;用户数据如收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企业账号信息,企业通信信息等
网上购物服务的相关方包括买家,卖家,网上购物服务提供者及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用户数据如买家消费记录,收货人信息(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卖家账号信息等
网络支付服务提供者如提供跨境支付服务,出境数据应仅限为处理跨境支付业务所需的必要信息,每年应自行或委托D二方机构对数据出境至少进行一次数据出境 风险评估
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传输,存储数据,应采用安全口令,数字签名证书等 两种及以上方式进行接收方身份鉴别与认证,个人身份信息与其他个人信息分开存储
网络预约汽车服务数据包括用户数据如手机号码,位置信息,支付信息,行踪轨迹和行程录音录像等;业务数据如驾驶员数量,乘客数量,行程订单量和里程总数等
分析了量子安全通信发展机遇,研究了量子安全通信关键技术和产业标准规范,给出了基于端到端量子加密网络内生安全的解决方案,打造重点行业量子安全通信应用标杆
企业内部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拥抱数字化转型后缺少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G额赎金已经成为网络攻击者JG的犯罪动力;远程办公增加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