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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104个要点梳理与提示 |
来源:走近民法典 时间:2020/11/12 |
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第三编“合同”在现行合同法的基础上,贯彻多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坚持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新增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更好地完善合同法律制度。 要点一:对合同形式的规定更为精练,且明确了数据电文“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特点。(469条第3款) 要点二:对要约的撤销时间基于对话(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非对话(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的不同做了不同规定。(477条) 要点三:增加了期内承诺但通常情形下不能及时到达视为新要约的内容。另需注意,本条的“承诺期限”,既包括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的承诺期限,也包括要约人在要约中未规定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合理的承诺期限。(48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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