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位置:首页 > 城市大脑 > 城市大脑数字神经元基本规定T/CICC 3706—2022 |
城市大脑数字神经元基本规定T/CICC 3706—2022 |
来源:中国指挥与控制学会 时间:2022/9/22 |
对数字神经元映射的城市大脑关联对象类型进行划分,要求划分的类型相互之间有明确的区分特征,在理论上能够涵盖城市大脑可能 涉及的所有关联对象。按照映射对象,数字神经元可划分为以下类型 人类神经元:具有明确国籍或者在生物学上可以被认同为人类 的元素主体,如居民、工作人员、管理者、服务人员等,单个 的人类神经元对应的人类元素数量为 1。 实物神经元:现实世界中除人类之外的所有事物(包含物、地、 事等),如传感器、云机器人、智能汽车、无人机、家用电器、 楼宇、各种动物植物、其他生物、地点和环境、事件等,单个 的实物神经元对应的实物元素数量为 1。 程序神经元:只存在数字虚拟空间的各种智能程序,如人工智 能数据处理系统、人工智能安全系统、自动守护系统、网络蜘 蛛、云反射弧路径判断程序、自动问答程序等,单个的程序神 经元对应的程序元素数量为 1。 组织神经元:包含的元素包括人类、实物和程序神经元中的一 种,也可以包含其他组织神经元,是上述元素的任意组合,要 求包含的对象元素数量大于等于 多个数字神经元在协同工作时在功能上的相互管辖关系。要求每 种关系有明确的区分特征、能够涵盖所有可能的类型。数字神经元之 间的关系包括完全控制关系、平等关系和部分控制关系。 需要被映射到数字神经元的人、物、程序、组织将产生的动态信 息根据项目需求全部或部分同步到数字神经元的信息同步模块中进 行存储,信息同步的频率根据项目需求设置 附件:城市大脑数字神经元基本规定T/CICC 3706—2022![]() |
相关推荐 |
»
关于印发智慧文化设施和智慧景区建设有关标准的通知
» 山东省级工程标准 智慧文化设施 第2部分:文化馆评价指标 » 山东省级工程标准 智慧文化设施 第3部分:美术馆评价指标 » 山东省级工程标准 智慧文化设施 第4部分:博物馆评价指标 » 山东省级工程标准 智慧景区 第1部分:评价指标 » 关于印发智慧体育设施建设有关标准的通知 » 关于印发公交电子站牌建设有关标准的通知 » 山东省关于印发智慧杆柱建设有关标准的通知 » 关于印发智慧停车场建设有关标准的通知 » 关于印发智慧校园建设有关标准的通知 » 山东省级工程标准 智慧校园 第2部分:高等教育阶段评价指标 |
![]() ![]() ![]() |
![]() |
|
|
版权所有 © 创泽智能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运营中心:北京·清华科技园C座五楼 生产研发基地:山东日照太原路71号 电话:4008-128-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