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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

来源:服务机器人联盟      编辑:创泽      时间:2020/4/20      主题:其他   [加盟]

3月6日,浙江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要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鼓励以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推动增材制造、高新材料、智能车间、机器人等技术应用,扶持照护康复机器人、外骨骼机器人、仿生假肢、虚拟现实康复训练设备等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康复辅助器具的研发。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委(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局)、市场监管局、残联、人民银行、税务局,各银保监分局、直辖监管组: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号),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2年,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创新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涌现一批知名自主品牌、创新型重点骨干企业和优势产业集群。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产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健全,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改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基本形成。

——组建省级行业协会和一批地区行业协会,推动产业发展、维护企业权益作用有效发挥。

——康复辅助器具购买、租赁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一批浙江知名自主品牌形成,在国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具有影响力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集群和重点骨干企业涌现。

二、主要措施

(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深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放开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市场,保障社会力量自主设立市场主体,市场管理部门依法监督企业生产经营和产品质量,业务主管部门主要对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技能等级鉴定等技能提升活动予以支持,突出市场主导康复辅助器具企业优胜劣汰作用。不得违法阻碍资金、技术、人员等市场要素进入康复辅助器具产业。

(二)支持产品研发与成果转化

搭建研发平台。鼓励高校加强相关学科学位点建设,协同科研院所、高新企业开展研究生培养,共同设立康复领域院士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支持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校和地方政府在康复辅助器具领域创建或联合创建重点实验室、研究院等。

实施科技攻关。加大康复辅助器具领域前沿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重点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及研发机构运用通用设计、人机工程、美学创意的理念,创新研发残疾预防、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康复及护理机器人、仿生设备、3D打印技术、康复训练设备、数字化平台、无障碍交通工具等康复辅助器具产品。

鼓励创意设计。发展康复辅助器具工业创意设计,鼓励“设计+品牌”“设计+科技”“设计+文化”等新业态发展,提升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能力。

促进成果转化。鼓励和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企业设计、研发成果产业化,资助制作工程样机、采购设计硬件和实验设备材料。

(三)优化产业发展市场环境

创新供需模式。建立发展残疾人服务电商平台,延伸康复辅助器具服务链条。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商业及服务模式创新,通过互联网适配、购买产品。鼓励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创建线上线下新型交易模式,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对符合互联网和电子商务资助政策条件的给予扶持。

提升国际化水平。支持境外康复辅助器具机构依法在我省设立全球研发或技术转移机构,提供有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合作项目、国际交流项目,分别给予支持。完善走出去服务体系,发挥商(协)会的引导服务作用,强化康复辅助器具走出去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打造知名自主品牌,鼓励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借助境内外国际性展会平台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推动我省优秀品牌、精品零部件走向省外、迈入国际。

保障企业权益。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种类繁多,生产企业类型多样,要发挥现有政策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对行业内先进制造企业、现代服务企业、中小微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等按规定给予优惠,对产业从业人员能力提升及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引进给予扶持。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四)加强政策支持

落实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可依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依法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落实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和单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创新金融服务。支持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向符合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引导有条件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上市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康复辅助器具企业的金融产品和个人消费信贷产品。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鼓励以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推动增材制造、高新材料、智能车间、机器人等技术应用,扶持照护康复机器人、外骨骼机器人、仿生假肢、虚拟现实康复训练设备等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康复辅助器具的研发。

完善消费支持政策。落实残疾人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补贴政策。完善康复辅助器具工伤保险支付制度,合理确定支付范围。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将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纳入保险支付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支持康复辅助器具消费。

(五)加强标准化建设

应发挥标准导向作用,支持重点产品、管理、服务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康复辅助器具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市场的规范作用。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推动本省优势技术标准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和优势企业吸取国际先进标准经验,组织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以标准建设带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企业标准,促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

(六)推进租赁市场建设

租赁康复辅助器具,有助于节省使用者家庭支出,有利于促进资源的循环使用,有利于推广康复效果好、技术含量高、使用性能好的产品,促进高附加值、科技密集型企业发展。应发挥数字经济优势,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市场发展。支持建立统一的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网络,推进在养老机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设立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点,引导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等刚需群体,以租赁方式配置康复辅助器具。引导各类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专业机构、生产销售企业开展社区租赁服务。

推动专业化集中洗消中心建设,采用可洗消高科技材料、重要零部件标准化等手段,降低可租赁产品的维修成本、洗消成本等重复使用成本,提高产品租赁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企业以及与租赁服务相关的清洗消毒、配置评估、物流递送等机构。

(七)推动产业综合改革和社区租赁服务试点

支持嘉兴市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和社区租赁服务试点,落实好有利于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和社区租赁的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财政扶持政策和人才引育政策等地方性政策措施。对试点地区创建产业园区,给予一定的用地指标倾斜。支持产业园区人才公寓建设,以低廉价格租赁给行业内设计人员、研发人员、高技能人才等高端人才,大力解决产业园区高层次人才的短期住房需求,提高产业园区招商引资、聚才引智的吸引力,夯实产业发展的资金、人才、供给基础。适时推动省级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改革和社区租赁服务试点。

(八)支持组建省级和产业聚集地区行业协会

以产业集聚为目标,创新行业协会运行模式,鼓励协会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结合产业发展各个阶段不同特点,协助各职能部门健全行业统计制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配合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等。针对我省中小企业发达、单个企业研发不强等特点,探索建立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协商共享机制,实现协会成员之间专利共享、技术互通、部件共用等,通过小企业大联合方式,形成产品规模效应,提升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支持协会积极主导行业标准制定、人才技能培训、产品参展补助目录编制等活动,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三、工作保障

健全联合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将康复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民政、发展改革、经信、教育、科技、财政、人力社保、自然资源、建设、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统计、税务等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各司其职,协调解决康复辅助器具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大力推动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健康发展。

健全行业统计制度。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健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统计监测分析体系。建立以主要产品数量、生产企业、服务机构等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调查、行政记录和行业统计相结合的信息采集机制。整合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需求、专家库和新技术、新产品信息等,完善产业信息平台。

加强宣传引导。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体形式,普及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相关知识。通过养老助残服务设施、康复辅助器具体验店、租赁服务点及线上线下服务咨询,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等康复辅助器具使用群体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公众对康复辅助器具的认知,促使康复辅助器具运用深入人心、融入生活。

加强产业发展研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前景广阔、未知障碍多,企业运营风险大,要加强对国外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优势经验研究,及时分析和把握阻碍我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出改革发展创新的对策建议,为后续进一步完善加快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提供有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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